桂阳县公安局致全县返乡人员的一封禁毒公开信
2020-01-27 18:27:38          来源:新桂阳客户端 | 编辑:刘艳萍 |          浏览量:723

全县返乡的各位父老乡亲、兄弟姐妹:

 您们好!时值2020年新春佳节之际,衷心欢迎各位老乡回家欢度春节,桂阳县公安局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新春的问候及美好的祝愿!

过去的一年,您们告别亲人、远离家乡、背着行囊,踏上外出务工的创业征程。您们用勤劳、汗水和智慧在他乡谱写了一曲曲艰苦奋斗、致富成才的创业之歌,更为家庭幸福和家乡的发展增添了殷实的财富。为此,我们向您们致以崇高的敬意!衷心地道一声:您们辛苦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桂阳县禁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同我们心连心、手拉手全面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本领和意识,全面提升了缉毒执法打击效能,和我们一道守护了桂阳的平安与和谐。

毒品是万恶之源, 人类社会的公害。吸毒、贩毒不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还会导致家庭悲剧,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更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近年来,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贩毒人数虽逐年下降,但与全国毒品形势不断好转的大环境相比较,下降幅度不大,仍处于全省前列,形势依然严峻。

“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在此,我们向全县外出务工创业的广大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发出号召----齐筑禁毒长城,共享美好生活!真诚的希望您同我们心贴心、肩并肩的战斗,为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添砖加瓦,维护和谐安康的社会环境。

此外,为了保障您在外务工期间子女入学、申请公租房、申领车牌及驾照、医疗救助等方面合法权益,享受居住地常住人口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请您及时到外出务工居住地的社区或居委会登记暂住信息并申领居住证。

我们和您的家人一道,期盼着您安安全全外出、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生活、快快乐乐过年!

此致!

 桂阳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3日  


附:《居住证暂行条例》(摘录)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责编:刘艳萍

来源:新桂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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